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6号建议的答复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6号建议的答复
A
同意对外公开
(2025)内发改办建复字第40号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66号建议的答复
康海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两新”政策下有效提升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效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两新”工作主要围绕“四大行动”开展,其中回收循环利用是重点行动之一。做好废旧产品的回收循环利用对于自治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高度重视。
一、关于“健全回收政策保障体系”的建议。为落实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自治区已经针对性的出台了相关政策,同时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一是把握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为回收循环利用领域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积极出台《关于贯彻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的工作方案》(内供销发〔2024〕27号)《关于建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工作推进机制及细化措施实施方案》(内发改环资字〔2024〕379号),对自治区推动回收循环利用行动相关重点任务进行系统部署,加快推动自治区“点、站、中心”三级回收网络建设。2024年全区供销系统新增回收网点104个,新增分拣中心8个,增加废旧物资回收能力4.5万吨/年。二是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内市监标准字〔2024〕217号),建立健全相关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两新”工作的牵引作用。截至目前,在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领域,参与6项国家标准制定,发布56项地方标准、19项团体标准,已完成总目标121项的67%。其中循环经济领域的《铜阳极泥回收利用系统运行管理规范》《稀土镍氢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等已印发实施,其余标准也正在制定过程中。三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健全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内商流通字〔2024〕326号),聚焦家电、家具等以旧换新重点领域,对健全回收网络体系、推动回收产业发展、创新回收模式、规范废旧产品处置和二手商品交易等进行了系统部署,同时在保障措施方面,强调要健全法规标准和严格监管执法。四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宗工业固废、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改革任务政策落实清单》,聚焦党委重点关注的报废机动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铅蓄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问题,做好回收体系建设、强化循环利用技术开发、加强规范化和清洁化处置利用等,进一步加强改革任务落实。
二、关于“加强回收监管执法力度”的建议。自治区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针对重点领域废旧产品回收循环利用的全环节,实施严格的环境指标监测和安全规范检查,最大限度保障环境安全以及资源的规范处置和充分转化。一是紧盯家电等“售新收旧”的关键环节,规范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并联合第三方审核机构对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的企业,严格审核抽查其规范拆解处理的废电器种类和数量,同时将企业的污染防治状况、拆解处理情况等与资金分配挂钩。二是加强废蓄电池和废动力电池拆解处理环境监管。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废蓄电池环境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加强本区域电动自行车废蓄电池以及电动汽车废动力电池的拆解处理过程环境监管,监督相关拆解处理单位严格执行《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S19-2020)和《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l186-2021)规定,严防拆解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三是规范废弃光伏组件和风机叶片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将废弃光伏组件和风机叶片纳入生态环境厅的日常环境监管内容,督促建设运营单位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止无序丢弃或违规拆解造成环境污染。印发《关于开展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暨2024年度固体废物领域数据治理工作的通知》,切实提高固体废物申报数据质量,严防废弃光伏组件和风机叶片失控失管造成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四是公安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等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废旧消费品回收处理造成的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废旧消费品回收处理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处置,助力守牢环境质量底线。
三、关于“深化回收科技赋能创新”的建议。一是加强资金保障。目前自治区已设立科技创新发展专项基金,并将废旧消费品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纳入支持范围。二是布局重点项目。发布2025年度自治区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指南,将废旧太阳能电池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冶金废弃物资源化绿色化关键技术研发等作为重点支持方向,目前已完成项目征集,后续待组织专家评审、完成立项程序后将予以资金支持。三是加强平台建设。鼓励再生资源企业搭建“互联网+废旧产品回收”信息化平台,整合回收网点资源,进一步提高回收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目前呼和浩特市供销社已开发运行了再生资源数据中心平台和“供销易回收”预约回收小程序,实现可回收物“线上一键预约、线下上门收购”。
下一步,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落实回收循环利用行动的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科技创新,促进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产业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高效化发展,促进“两新”政策更好落实落地,助推自治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签发人:龚明珠
承办人:于德泉
电 话:0471-6659338